转自:天津日报\n 本报曾继续重视的新建小区没有配套新能源车充电设备问题,东丽区华明街金泰丽湾嘉园三期业主们称他们也面临着这样的窘境
转自:天津日报\n 本报曾继续重视的新建小区没有配套新能源车充电设备问题,东丽区华明街金泰丽湾嘉园三期业主们称他们也面临着这样的窘境。业主们想问的是,小区的开发建造仅比天津市“新能源轿车充电基础设备建造运营管理方法”的出台早7个月,开发商是否应该在后续的施工中依据新政策调整一下建造计划?\n 业主兰先生反映,上一年12月份他预备装置充电桩时,被小区物业公司回绝,理由是地库没有预留电网线路。孙先生的状况与兰先生差不多,他从物业得到的答复是,装置充电设备由物业供给电源,不只要付出2000元的装置费,并且电费每度0.9元,远高于国家电网的民用电价格。\n 业主们说到的新政策全称为《天津市新能源轿车充电基础设备建造运营管理方法》(以下简称《方法》),2017年1月印发履行。其间清晰了新建住所配建停车位须依照100%份额规范预留充电基础设备建造装置条件。而金泰丽湾嘉园三期工程于2017年5月获得修建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实比《方法》的出台早了7个月,而该小区交付使用的时刻是《方法》出台的3年后,即2021年1月。业主们的疑问正在于此,《方法》出台仅比开发商的修建工程规划获批晚几个月,考虑到未来新能源轿车的充电需求,开发商在实践建造中是不是应该当令请求调整规划,而不是听之任之,带来后续的一系列费事。而工程竣工后,相关部分的检验是不是应该参照《方法》中的规则来履行。\n 对此,东丽区有关部分的工作人员表明,由于规划获批早于《方法》施行,这个小区开发商建造地下车库未预留充电设备装置条件并不违规。并且依照规则,开发商未请求更改规划,那么修建工程检验是需求参照2017年5月下发的修建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来施行。\n 不过,为了处理这个问题,1月13日,东丽区发改委牵头召开了协调会,开始商定由国家电网出资对金泰丽湾三期地下车库电路进行提高改造,让业主能够装置新能源车充电设备。现在各部分正活跃推进此事的处理。\n\n\n\n\n\n\n\t\t\t\n\t\t\t\n\t\t\t\n\n\t\t\t\n\n\t\t\t\n\t\t\t\n\n\n\n\n\n\n\n\n\n\n\t\t\t\n\t\t\t\n\t\t\t\n\t\t\t\n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n\n\n\t\t\t\n\t\t\t\n责任编辑:吕成飞